2008年2月1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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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贪赃男女的堕落
江苏特定关系人受贿第一案揭秘
唐晓宇 张林兴 张苗

  他们站在一起时显得并不相称。他,黑瘦苍老,相貌平平;她,高挑亮丽,风韵动人。但是,把他们的履历放在一起对照,可以发现这一对称得上“郎才女貌”:他,精明能干,阅历深厚,靠自身奋斗,当上了一厂之长;她,不仅美貌,而且能干,是车间里的工作能手,能歌善舞的文艺骨干……但他们的爱火点燃在道德地带之外,只能以“情人”名义保持关系。更荒唐的是,他为博红颜一笑肆意运用国家赋予的职权谋取私利,到头来让她也站上了被告人席。

  灯红酒绿,谈笑共创事业
  1965年5月,王冰出生在江南水乡无锡。山水养人,她从小就出落得秀丽动人。高中毕业后,她有了一份当时为人羡慕的工作,在国营一汽无锡柴油机厂(以下简称锡柴)装配车间工作。1998年10月,王冰离婚,女儿跟着她生活。
  这时,装配车间计划科长杨志良出现在了王冰的生活里。杨志良1957年出生,大专文化,颇有管理能力,很受领导赏识。但他的情感生活并不如意,杨志良的妻子是家庭妇女,文化不高,两人平常几乎没有交流。沉闷的家庭让他产生了厌倦感,他的目光被车间里数一数二的美女王冰吸引住了。他常以工作为名找她谈心,请她吃饭喝茶。一来二去,两人彼此产生了好感。2000年的一个晚上,两人突破了道德的底线。
  2002年7月,由于一汽锡柴和四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达公司)分开经营,杨志良主动请缨,要求到无锡市四达实业公司下属的包装印刷分公司(以下简称包印公司)工作。9月,杨志良当上包印公司主持工作的副经理。包印公司掌管着四达公司旧柴油机和零件配件的销售权。当时柴油机零配件市场利润极高,只要拿到旧柴油机配件翻新一下,就能得到不小的收益。众多经营柴油机配件的企业都争相讨好杨经理,巴望着能从他手里批到一些柴油机配件,分上一杯羹。
  当杨志良的生活忙碌起来时,王冰的生活也跟着开始多姿多彩起来。杨志良对她一直又爱又怕,言听计从,经常当面称呼王冰为“领导”。每受邀请,他总忘不了带上王冰,美人相伴让他觉得颜面倍增。生意场上的朋友对他们的关系也心照不宣,还跟着杨志良喊王冰“领导”。那段日子,王冰过得很潇洒,频繁出入豪华酒店、高级娱乐场所,到泰国、海南旅游,吃喝玩乐全由杨经理埋单。杨志良还隔三差五把客户“孝敬”给他的红包上交给王冰。
  转眼到了2003年,在客户身上小打小闹已经满足不了杨志良的胃口。他和在生意场上认识的朋友一合计,想出了一个把公家的钱揣进私人腰包的好办法,并向“领导”王冰作了专项汇报。他说:“老四想跟我开一家柴油机配件公司,赚点钱大家分分。”这“老四”名叫周华,在一家柴油机配件公司搞销售,和杨志良以兄弟相称。王冰表示同意。
  没多久,周华通过专门的注册公司,成立了“无锡市锡发柴油机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发公司)。王冰分文没出就成了股东,名义上担任公司监事,实际上除了拿钱什么事也不管。
  锡发公司业务走的是“一条龙”:杨志良的包印公司源源不断把柴油机零配件供应给锡发公司,且物美价廉;周华拿货时先赊账,在卖掉柴油机配件后再付给包印公司货款;所得利润,由公司股东按“贡献”大小分配,王冰占得其中三成。短时间内,锡发公司的无本买卖就做得红红火火。当年9月,公司进行了第一次利润分配,王冰分到了4万元。12月,周华又分两次给了王冰4万元和1.6万元。
  之后,锡发公司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被工商部门处以巨额罚款。闻讯,杨志良、王冰等人立刻作鸟兽散。

  打拼新房,精心谋划藏娇
  跟着杨志良,虽然有风光的生活,但是这种关系能维持多久,王冰心里并没有底。每次杨志良来到王冰住的五十几个平方的房子,总是来去匆匆。杨志良对她虽有情有义,却终究不可能给予她家的承诺。
  认清了这个事实,王冰开始把有个家的梦想,转变成住上新房子的愿望,并多次向杨志良吹枕边风。“领导”下了指示,杨志良立刻开始筹划。但是以他自己的经济实力,买房谈何容易。为准备儿子结婚,他已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付清首期后存款所剩无几,至今还背着房贷。
  2004年初,离王冰原来住处不远的某花园洋房开盘,两人对房子很满意,但是该楼盘的房子面积都比较大,总价较高。一迟疑,房子就卖得差不多了。为了这件事,王冰没少给杨志良脸色看。
  杨志良把苦恼和周华一说,消息灵通的周华一下就想到了无锡市某柴油机配件有限公司女经理黄琳。黄琳早已瞄准房地产投资的商机,该处楼盘一发售,她就拿下了好几套。
  黄琳曾几次向杨志良提出要到包印公司买柴油机配件,但杨志良只是敷衍一下,给她的是零星业务。听说杨志良要买她手上的房子,黄琳也只是口头答应,一直没有什么实际举动。事情卡住了。
  还是周华这个“老娘舅”出面,请杨志良、王冰和黄琳吃饭。席间,杨志良提起了房子的事情。黄琳察言观色,不一会就摸清了杨志良的意图是金屋藏娇。她连声答应,但表现还是不积极。杨志良也不傻,一语双关:“我公司的货,保证首先给你,但你赚到的利润,要分点给我。”
  2004年1月到3月间,黄琳给杨经理奉上了十余万元的红包,还以低于市场价8万元左右的价格将一套一百三十多平米的房子转让给了杨经理的“领导”。
  2004年5月1日,新房装修完毕,王冰高高兴兴走进了新家,她终于找到了做女主人的感觉。

  “爱”的代价,伴君同入高墙
  杨志良有过悔改的机会。2004年7月,四达公司接到群众反映,称杨志良在包印公司任职期间有重大经济问题,但因没有证据,家丑不可外扬,公司只好将他调到了没有经济自主权的四达柴油机厂任厂长。这对杨志良来说是个洗心革面的机会,但此时的他想的只是如何弄到钞票,维持和王冰的关系。于是,他在手中仅有的柴油机调试用机油的采购权上动脑筋,勾结供应商,采用以少报多的手法,大肆套取现金。
  后来,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反贪局接群众举报,称杨志良在任包印公司经理期间,有贪污公款的嫌疑。反贪局初查后发现,杨志良于2002年7月至2007年3月间,利用担任四达集团包印公司副经理、四达柴油机厂厂长的职务之便,大肆收受有关业务单位贿赂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检察院及时对杨志良作出了立案侦查的决定。
  在审查中,杨志良的犯罪事实被进一步挖掘,他身后的女人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线。2007年7月,“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检察机关有了对王冰展开初查的法律依据。9月,王冰被立案侦查。经侦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王冰与杨志良属于《意见》中特定关系人的范畴,王冰在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间,与杨志良合谋,利用杨志良担任包印公司副经理的职务之便,开设公司以利润分配的形式受贿9.6万元,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商品房的形式受贿79675元,共计人民币175675元,数额特别巨大。
  2008年1月8日,无锡市惠山区法院一审判处杨志良有期徒刑17年,被告人王冰以特定关系人的身份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人均未上诉。
  据查办此案的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反贪部门负责人介绍,该案是江苏省首例特定关系人受贿案。
  (文中王冰、周华、黄琳均为化名)